动车退票规则时间,法律怎样规定

关于动车退票规则时间,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
动车退票规则时间:
1.动车票最晚退票时间是在购买的车票标注的出发站开车之前。
2.车前十五天(不含)以上退票的,不收取退票费;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四十八小时以上的按票价百分之五计;二十四小时以上、不足四十八小时的按票价百分之十计;不足二十四小时的按票价百分之二十计。
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》第四十六条
旅客要求退票时,按下列规定办理:
1.在车站退还带有行字戳记车票时,应先将托运的行李取消托运或改按包裹托运。
2.在列车上,旅客因病不能继续旅行时,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中途有医疗条件的车站,同行人同样办理。
第四十九条
退还票价时,按客、快、卧起码里程分别计算。
旅客需报销退票费时,应开具退票费报销凭证。